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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涉疫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来源:无锡商务 微信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重要指示要求,统筹做好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推动涉疫商贸流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市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无锡市涉疫地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涉疫商贸流通企业(农贸(集贸) 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美容美发、零售药店、外卖平台、  电商平台)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如下:

一、复工前须满足条件

1.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体系。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要求。设立“防疫监督员”,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等工作;设有“消毒专员”,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消毒工作。

2.精准返岗员工管控。加强员工统计分类管理,精准摸排企业员工信息,掌握员工及同住人最新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落实“应接尽接”“应检尽检”和每日健康监测查验登记,确定复工人员名单并全员纳入“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对于全员信息排查存在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 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与从隔离点返回且居家健康监测未满3天人员共同居住的员工,暂时不得安排返岗。

3.做好涉疫场所消杀。 配合疾控部门对涉疫人员工作和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通过消毒效果评估。做好空气消毒和环境消杀,重点做好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对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快递存放架、垃圾储存点等高频接触物品增加消毒频次;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消毒和清洗处理。强化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落实防疫物资储备。 要按照1个月的实际用量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温度计、消毒剂、防护服、常用和急救药品等物资,以备封控、管控或闭环管理期间使用。在合理范围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场所,用于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管控风险人群,减少对其他员工的影响。

5.开展防疫知识培训。 复工前,通过线上会议等形式开展一次全员复工复产培训,做到《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 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制、强调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6.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停产产生的安全隐患,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未到岗的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复工流程

1.单位申请。各单位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相关内容逐项自查,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属地防控指挥部申请恢复营业。

2.属地审核。属地防控指挥部对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审核,符合要求的可正常复工。凡是不达标的,要立即督促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复工。

3.驻点督导。属地根据需要,选派精干力量,向商贸流通企业派出驻点督导员,负责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企业在复工复产中的困难问题。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无锡市涉疫地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施行)》等文件要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后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发挥“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作用,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健康监测。建立基础台账,切实掌握本单位所属、 外聘、外包、实习、劳务派遣等各类人员信息,落实新进员工“应接尽接”“应检尽检”,及时将新进员工上报纳入“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确保全覆盖。督促、检查员工按“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规定频次和属地镇街、园区要求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灵活运用抗原筛查手段进行风险排查。每日对员工的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最新核酸检测结果等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严格执行落实黄码人员管理要求,发现异常情况的应主动如实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2.强化个人防护。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注 意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加强手卫生, 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

3.加强入口管理。加强商超、农贸市场入口设施改造, 明确专人严格查验“门铃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24 小时核酸采样记录。逐人测量体温,督促规范佩戴口罩,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持有智能手机的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验证人员需对其个人“门铃码”反向扫码 验证。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控制 人流密度,在等待区域设置“1 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零售药店对购买 “五类药品”的人员信息要及时登记填报并与疾控部门共享信息。

4.做好日常消杀。加强环境管理,增加电梯、公共卫生 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 次,每次20~30 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696)的要求。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5.加强物流管理。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出企业,做到“可发现、可追溯、可管控”,做好信息登记。安排固定人员对外来货物进行接收、装卸、贮存、 拆封、消毒等。对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料要严格消毒或设定静置期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企业要落实“三专” (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储存、专柜(区)销售) 要求。外卖平台、电商平台要督促检查配送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配送工具消毒,大力推广“无接触式配送”。

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社会面疫情扩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产停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同时取消相关保供、  “白名单”等资质。

本指引所指涉疫商贸流通企业是指因出现阳性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接人员导致停业的商业经营单位。用于指导涉疫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企业疫情防控,根据疫情趋势和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本工作指引有关措施和要求。未尽事宜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抓好落实。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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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ICP备1304692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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