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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商场、超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健全工作体系
(一)完善组织架构
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预案
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明确日常防控、健康筛查、人员管理、疫情控制和隔离、“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同时,就涉疫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形的分级响应、处置流程、相关人员职责、处置应对措施等制定应急预案。

(三)主动加强属地对接
接受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精微网格”疫情防控监督指导联络员的监督和指导,应建立与属地街道(城乡社区网格)、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报送和工作对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收集及报送工作。

(四)做好防疫储备
准备充足的生产、生活、防疫物资,动态做好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消毒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五)强化日常管理
建立全员参与的防控责任体系,把防控责任压实到各个环节、每一名职工。应一场所申请一个“门铃码”,建立一份员工台账,安装一组监控摄像头。落实专人对防控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及时纠正整改问题漏洞,不断完善防控方案预案。

(六)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谋划部署、同检查落实、同应急准备。

(七)开展应急演练
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力量,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统筹做好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应急处突人员等各项工作安排。

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

(一)教育管理
1、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宣教
将疫情防控知识纳入单位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常态化培训,分批次开展全员防疫知识培训。

2、舆情引导
密切关注本地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疫情信息的权威宣传解读,将病毒传染性、危害性和科学防控措施宣传到企业职工,坚定抗击疫情必胜信心。

(二)人员管理
1、自我防护
引导职工加强常态化自我防护,认真落实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文明用餐、遵守一米线、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2、健康监测
每日对职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完善职工日常缺勤登记,了解缺勤原因。应及时掌握职工外出信息,并对可能存有风险的人员按规定实行隔离管控。

3、科学佩戴个体防护装备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4、疫苗接种
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应接尽接”。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员工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5、核酸检测
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每名员工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频次以指挥部通告为准)。

6、外来务工人员管理
“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建立招工、用工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情况,切实掌握本单位所属、外聘、外包、实习、劳务派遣等各类人员信息。在员工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进入人员必须扫描企业“门铃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核酸阴性证明有效时限以指挥部通告为准)。境外入锡来企人员管理,按照属地指挥部实时《来(返)锡人员健康管理口径》严格执行。

(三)环境卫生

1、入口管理
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进入场所的人员严格体温检测,查验“门铃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采样证明(核酸阴性证明有效时限以指挥部通告为准),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持有智能手机的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验证人员需对其个人“门铃码”反向扫码验证。

2、技防补盲
合理部署“数字哨兵”等智能核验终端,简化查验流程,提升通行效率。主要出入口视频监控资源的联网汇聚,按要求接入“雪亮工程”,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

3、通风换气
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定期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4、洗手消毒
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表面,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5、环境整治
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6、公共卫生间
每日全面清洁消毒不少于两次,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证消毒频次和效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

(四)进口冷链食品和涉疫地区物料

1、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场所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食品经营单位严格做好每批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工作,保证食品可追溯。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或错时进货)、专区存放(或不同货架、货位存放且有明确标识)、专区售卖。

2、涉疫地区物料全链条管控
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来锡物料全程追溯制度。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来锡物料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当主动将相关货物安全和防疫要求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3、涉疫地区物料存储管理
提前告知外来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到即停、即卸、即装、即走。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设置专门区域、专门场所,用于集中接收、存放、拆包、消杀涉疫地区来锡物料。

4、涉疫地区物料消杀要求
做到涉疫地区物料“逢进必消杀”,物料有包装的,包装“拆到哪一层消杀到哪一层”,安排固定人员从事消杀工作。技术上无法进行消杀的物料进入后需在专区静置10天(核酸采样阴性的除外)方可使用。

5、阳性物品及接触人群管理
在进口冷链食品的流通、销售等环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后,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配合或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有关处置要求,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消毒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6、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
加强对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登记与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配备必要防护物资,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

(五)限流限距措施

1、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2、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3、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4、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措施要求

一旦所在市(县)区发生本土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疫情形势及扩散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商超应严格配合执行当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同时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管理

1、严格健康管理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带病上班、上岗。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2、严格对外接触
减少对外接触,取消非必要的出差、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要前往的,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进行管控分流,合理控制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可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防止造成疫情传播。

4、严格健康监测和人员查验
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对进入商超的人员旅居史、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5、倡导灵活办公
有条件的宜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6、加强人员排查
及时全面开展涉企风险人群排查管理,督促职工积极参加属地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主动如实报告信息和健康状况等。

7、核酸检测
主动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按照应急状态要求落实每2天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频次以指挥部通告为准)。

8、密闭空间消杀
增加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2次全面清洁消毒。

(二)应急处置

1、疑似报告
一经发现员工有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向其核实旅居史、接触史。对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及上述症状者,及时启动紧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可按照疑似病例进行管理,并实施就地隔离、严格隔离防疫管理。

2、疫情处置
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商超,立即落实封闭管控,确保管控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只进不出。做好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级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控制和转运准备工作。

3、重点场所消毒
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地及其他可能被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与设施,以及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手部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关爱服务
积极回应隔离观察职工合理诉求,做好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生活物资供应、慢性病药品配送等涉及商超职工基本生活服务的应急措施。

5、停业管理
当属地政府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疫情形势及扩散风险进行综合研判依法依规作出实行封闭运行、部分停业或全面停业决定时,商超应严格配合执行属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6、闭环营业
有条件的商超可从疫情防控、人员管理、生活和防疫物资保障、民生保供物资动态监测储备、生活物资配送、安全生产等方面统筹制定闭环营业预案。在发生疫情时从业人员按照“居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实行闭环管理,尽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与社会面接触,确保保供系统运行安全。

本指南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未尽事宜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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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ICP备1304692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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