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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征信市场快速发展,征信业务覆盖主体持续增多、征信服务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征信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更好地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征信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今天(15日),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的《征信投诉办理规程》正式施行。
Q1修订《规程》的主要目的?
1.简化投诉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规范性。
2.统一征信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明确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
3.强化制度设计,引导投诉人正确维权,明确征信投诉受理标准和受理范围。
投诉人:《规程》所称投诉人,是指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征信投诉的信息主体。
合法权益:《规程》所称合法权益,是指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在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Q2有哪些投诉方式?
投诉人可以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
Q3投诉的对象是谁?
被投诉人:《规程》所称被投诉人,是指投诉人反映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
信息提供者:一般为投诉人信用报告中展示的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数据发生机构、账户管理机构或者发卡机构。
信息使用者:一般为投诉人信用报告中展示的查询机构。
Q4向哪些机构投诉?
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起投诉
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存在管辖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后上级单位指定管辖。
Q5提交哪些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或者本机构盖章)的《征信投诉申请单》
(二)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06能委托他人投诉吗?
能。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征信投诉申请单》《授权委托书》可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下载。
※ 征信投诉咨询电话请在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分行官网查询。
Q7哪些情形予以受理?
征信投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投诉材料齐全。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三)投诉事项属于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有反映被投诉人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五)对被投诉人具有管辖权。
08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征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
(一)投诉材料不全且补正全部材料后仍不满足受理条件。
(二)无明确的被投诉人。
(三)投诉事项不属于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无反映被投诉人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五)投诉事项已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处理,投诉人的再次投诉没有新事实、新证据或者新线索材料。
(六)投诉事项已通过司法途径完成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09材料受理后,有哪些处理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征信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对属于下级单位管辖的征信投诉,可以转交下级单位办理,并告知投诉人。(二)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投诉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投诉。收到补正材料后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三)符合本规程第九条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告知之日为受理之日。
(四)具有本规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五)材料审查期间投诉人撤回征信投诉的,应当终止审查并告知投诉人。
Q10《规程》的施行时间?
规程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原《征信投诉办理规程》(银办发(2014173号文印发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