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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持续深化,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为对被执行人,
特别是被执行企业的“大杀器”。
然而
小编从厦门中院执行局了解到
有超过80%的失信企业竟然是
因为这个原因被纳入失信名单
是什么样的事由
让企业和个人成为“失信”主体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法律条文和一组统计数据
可见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失信的“重灾区”
那么什么是财产报告制度?
民事诉讼法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做到以上几点,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就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当然,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
债务人能够自动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少了,
失信被执行人也就自然减少。
总结成一句话
还不了债可能不是你的错
但不主动配合执行必将面临依法严惩!
来源:厦门中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