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源点credit 2025年02月25日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顶层设计,为“十五五”时期更好谋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01 主动对接发展战略更加注重“三条主线”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信用建设要更加主动融入发展战略。从北上广深等前沿地区实际来看,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诸多重大战略中,都明确提出了信用建设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围绕“深化改革”主题主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新时代新征程各领域改革提出新要求。
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战略层级的地区,更应重点在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上加大力度。
例如,全国层面推行的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上海、广东等地复制推广的“信用代证”(信用报告代替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无不需要“敢为天下先”的毅力和决心。
“十五五”时期,尤其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围绕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进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其本质上,社会信用兼具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双重属性,在生产、交易、流通、消费等环节更需赋能倍增。
“十五五”时期,聚焦服务实体经济这个中心大局,一方面要坚持金融普惠,以全面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为核心,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
另一方面,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内生动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工程,注重“信用+就医”(医疗、金融、信用融合),“信用+文旅”(区域、文旅、消费融合),“信用+贸易”(外贸、监管、信用融合)的高效畅通。
三是把握“区域协同”发展战略
京津冀晋、长三角、大湾区作为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天然具有联结信用建设与协同发展的动力,拥有对信用要素优化配置的优势。
“十五五”时期,聚焦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在跨区域失信惩戒与跨区域守信激励上实现“双轮驱动”。
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征信链”“珠三角征信链”“京津冀征信链”试点工作,实现跨区域、跨系统、多维度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助力银企融资对接,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
继续深化区域“信用+”场景互通,如长三角“信用就医”跨省互认、成渝双城信用租房共享,以及信游长三角、信游珠三角等。
02 正确认识发展态势牢牢把握“四大趋向”
随着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有序推进。
“十五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需要从建平台、打基础、强监管、促应用,向深化应用生态、提升数据价值、彰显信用红利、融入发展战略转变。
一是更加趋向于全链条贯通
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聚焦“点”上发力,强化市场导向、要素保障和政府引导,推动数据供给方的高水平汇聚、高效率转化,信用需求方的高水平甄别、高标准主导,体系中间方的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通基础研究、数据要素、场景应用、生态布局和政策引导的全链条。
二是更加趋向于交叉式融合
社信用体系建设往往在学科之间、技术之间、经济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中迸发,“社会信任”的量化管理,大多涉及经济活动、法律契约、道德规范、社会治理等多个维度,更需要从单一维度的“信用评分”转向多维度的“社会信任生态”的构建。
三是更加趋向于组合式创新
随着“十四五”时期以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纵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不再是泾渭鲜明的上下游的垂直分工,更多是各个部门、各种行业领域生态资源的跨界横向整合,实现跨行业融合、跨生态协同,通过信息共享、评价互认、监管共治、奖惩互通、市场共育等协同范式推动发展。
四是更加趋向于场景化应用
信用信息作为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化系统和数字化技术,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作用日益提升。
“十五五”时期,尤其是要狠抓“两重”“两新”政策实施,深挖信用体系内生潜力,以信用大数据牵引推动赋能千行百业,加快“信用+服务业”“信用+制造业”“信用+金融业”相互融合,在政务、消费、文旅、交通、金融等领域推陈出新。
03 融合运用数据要素重点聚焦“五个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开印发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也为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引领带动各类信用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和工作指引。
一是拓展“增信”信息
但随着市场应用的不断拓展,以及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实际需求,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成为“十五五”时期的数据工作重点之一。
不论是各地各部门推进守信激励,还是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更加强调对信用主体“增信”信息的归集共享力度,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尤其是纳税、社保公积金、水电燃气费等数据事项。
二是开发“集合”数据
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
“十五五”时期是信用行业数据集探索发展的关键阶段,尤其要突破高质量数据供给不足、合成处理和利用技术不成熟、数据主体和商业模式发展不明确等现实问题。
三是提升“供需”效率
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为指引,制定信用信息平台的授权运营条件和标准,依法合规向包括征信机构在内的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稳步开放数据,提升供需匹配效率。
同时,要更加注重加强信息授权的规范管理,强化数据共享、使用、传输、存储的安全性保障,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四是推进“要素”融通
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以及区域信用信息三个层级之间,随着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需要更加规范、更加便捷地实现共享。
尤其是,借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契机,聚焦招投标、政府采购、信用修复、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高频事项,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信用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并逐步拓展应用场景。
五是探索“跨境”流通
当前,国内信用数据跨境流通无论是理论研究或是实践探索,在数据“入境”“出境”上均都尚未形成明确的、统一的衔接路径。
“十五五”时期,聚焦“出海”企业的境外与境内数据融合难题,通过“数据不出域”等方式加强数据开发应用,试点建立信用产品互认机制。
04 持续深化信用应用精准发力“六项重点”
去年以来,各部委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结合自身职能,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十五五”前期研究课题,涵盖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经贸合作、消费升级、区域协调、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为“十五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是发力“放管服”改革
更加广泛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政务服务机制,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同时,发挥数据共享和信用报告应用功能,将公共、行业信用评价贯穿始终,推动诸如“综合查一次”“免证办”“信即办”“数据得地”“异地修复/一网修复”等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更多成果。
二是发力“金融性”领域
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是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
“十五五”时期,应更加高效推进信用大数据应用,创新“信易贷”“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积分贷”模式。
同时,持续向行业垂直领域延伸,将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运用到信用交通、信用县(区)、诚信商圈、诚信园区建设中,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三是发力“民生类”服务
“十五五”时期,公共服务更需充分利用公共医疗、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司法服务等公共资源,给予守信主体服务便利。
在社会生活中,将信用融入百姓生活,构建“信易+”应用场景,让守信主体获得便利与实惠。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迎来“二次迭代”,“十五五”时期,各地在已有或新设的基础上,打破城市界限和地域限制,重点在医疗卫生、饮食购物、交通出行、文化体育等领域,探索多维度、多场景守信激励实施路径。
完善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信用消费。
四是发力“科技型”赋能
结合各地创新发展战略的实际,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在专项资金、人才引进、供应链等方面的全面应用,实现精准评价,帮助优质企业脱颖而出。
建立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信机制,在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区、产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内,结合特色产业创新“增信券”“信用管家”“信用服务分中心”等信用服务机制,打造集政策咨询辅导、信贷融资对接、企业信用修复、守信激励权益等全流程全要素保障,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五是发力“产业链”培育
“十五五”时期,各地发展信用服务业应当理清推进思路、明细重点方向。
全国层面,信用服务业整体上呈现“北上广集聚、国资型入局、市场化发力”的局面。先进地区重点以培育生态、政策引导、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为核心加快领跑,并拓展国际市场。
起步较晚的地区应充分吸收早期各地区产业链布局经验,以培育信用服务产业、激活信用服务市场为重点,引进与培育“两手抓”,推动本地有条件的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企业进入信用服务市场,为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市场活动提供信用服务。
六是发力“一体化”联动
一直以来,京津冀晋、长三角、大湾区在区域信用合作“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上形成了众多显著进展。
“十五五”时期,建议重点在行业、城市间形成更大合力。
进一步深化城市信用分互认共享机制,通过建立信用分互认转换共享规则,推动异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扩大跨区域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广度及深度。
借鉴“苏锡常通”信用交通联动发展、“跨江环湖”文旅信用经济、杭州等十城市信用战略合作联盟经验做法,丰富“信用+”应用场景,为加快推进区域信用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