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网络打假风暴”来袭!工商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在未来半年内,10部门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对近年来网络上肆意泛滥的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催债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严打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行为 在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质量抽检,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重点执法,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 加大对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网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 在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方面,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作用,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加大对重点网站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严打恶意注册泄露倒卖个人信息 在打击刷单炒信行为方面,行动方案强调,深入开展反炒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网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大数据分析作用,对证据进行固定和提取,提高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的精准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完善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其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配合执法工作开展。 行动方案还指出,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以网络服务交易平台和在线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 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在网购退换货等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 严厉查处打击网络催债服务 根据行动方案,工商总局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作用,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和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加强品牌保护,精准打击网站、网店等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垄断、网络传销等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行为。综合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网监信息化系统功能,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发改委将发挥反炒信工作机制作用,组织开展反炒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炒信行为联合惩戒子系统,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各有关部门,依法对炒信行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 工信部将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责,对于从事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后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责令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公安部将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网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网上违法信息。利用大数据主动发现,积极推送案件线索,严厉查处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的网络催债服务。开展网上“治安乱点”专项清理整治,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进行挂牌整治。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年底将对部分地区集中督查 行动方案明确,今年10月至11月,工商总局等10部门将抽调有关人员联合组成若干督查组,对部分地区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 行动方案要求,通过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健全信用体系,推动协同共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涉网企业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信息公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行动方案提出,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行政指导。加强社会公众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鼓励消费者开展网络监督评议。 (本文转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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