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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 |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转载与:中国城市信用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围绕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文件提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来源:新华信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意见》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三是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四是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意见》对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提出要求,要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解决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建设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电子证照库,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将电子证照信息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加强对本地区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与电子证照应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来源:新华信用)

人社部:以更加过硬的举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召开持续深化根治欠薪工作调度会,调度各地根治欠薪和冬季专项行动进展,部署持续深化根治欠薪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以更加过硬的举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压紧压实责任上再加力,在分类专项治理上再聚焦,在强化应急处置上再发力,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上再深化。各地要全力抓好根治欠薪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更大实效,为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贡献。(来源:新华信用)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停2022年第一批13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
近日,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决策部署,精准发力,有效打击,依法关停了2022年第一批13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相关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

自2021年3月20日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进行排查,已分七批次关停了78家仍在运营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进一步夯实了线下打击整治成果,巩固了线上线下治理闭环。

此次关停涉及智慧中国联合会、中国红色书画院、中国医疗产业联盟、华夏少儿艺术产业联盟、中国零售行业CIO联盟等13家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网络监测与排查,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非法社会组织发起人,还将提请工信部门依法纳入违法互联网站(主办者)黑名单。欢迎社会各界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chinanpo.mca.gov.cn),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

再次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者参与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其身份。全国社会组织的登记信息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等渠道在线查询。(来源:新华信用)

河北: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
近日,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实施方案》提出,各级要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贯彻落实省级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不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覆盖全,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地区今年部门联合抽查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20%,抽查主体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10%,并形成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氛围,逐年扩大占比,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地区各部门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其能真切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不断完善平台的易用性、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来源:河北日报)

北京:建设以“风险+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模式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今年市场监管总局重点部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冀岩介绍,北京市将深化信用赋能、数字赋能,聚焦分类结果在综合监管中的运用,建设以“风险+信用”为基础的场景化综合监管模式,健全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高效监管机制,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冀岩表示,北京市高度重视信用监管工作,将信用监管作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优化首都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涉企信息集成、企业风险识别以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首先是建设北京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支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通用+专业”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调整指标和权重,对企业实现自动分类、动态调整,实现分类成果共享运用。

其次,强化成果运用,提升监管效能。2021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过程中,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成果开展随机抽查,与2020年相比,在抽查检查企业户数上下降了50%。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要求,将对北京市的企业每月进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动态调整,并运用动态调整的成果开展研判、识别、抽查和反馈,形成监管闭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水平。

同时,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运用场景。目前,北京市已经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下一步将深化信用赋能、数字赋能,聚焦分类结果在综合监管中的运用,建设以“风险+信用”为基础的场景化综合监管模式,健全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高效监管机制,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以重点业务场景为切入点,深化分类成果运用,开展专项监测、分类标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开展预警、提示,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切实提升协同监管、综合监管的效能。(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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