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内容 5.2.2 改造农贸市场商用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000㎡。 5.2.3 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应配套: ——内部仓库应为建筑面积的1%~2%; ——停车场应大于商用建筑面积的20%,中心城市农贸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5.2.4 农贸市场商用建筑面积可按使用功能、营业规模、商品种类和销售形式进行分配,布局结构比例为: ——摊位面积55%; ——通道面积35%; ——辅助面积10%。 5.3.2 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应大于6m;多层市场层高应大于4m。 出入口和通道 大型农贸市场 出入口数量/个 ≥4 主要出入口门宽/m ≥5 室内主通道宽度/m ≥4 购物通道宽度/m ≥2.5 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m ≥2 出入口和通道 中型农贸市场 出入口数量/个 ≥2 主要出入口门宽/m ≥4 室内主通道宽度/m ≥3 购物通道宽度/m ≥2 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m ≥2 出入口和通道 小型农贸市场 出入口数量/个 ≥? 主要出入口门宽/m ≥? 室内主通道宽度/m ≥? 购物通道宽度/m ≥? 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m ≥? 5.4.2.1 场内上下水道应符合:采用沉井式暗渠(安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m; 5.4.2.3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使用耐腐蚀、易清洗、易消毒的材料或不锈钢制作,宽度0.08m-0.lm,弧度深 度0.03m-0.05m,上设地漏。 5.4.3.2 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应带接地线,插座等级和数量: ——水产区域的防水插座选用IP56等级(GB/T 4208-2017)配置?个; ——普通摊位按IP55配置不少于1个; ——水产摊位和鲜肉摊位按IP55配置不少于2个; 5.4.3.3 应按GB 50034规定的要求配置照明设施。柜台和普通操作台灯光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 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1x。 5.4.4.2 新建(改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应配置不低于3000W功率的排风机; 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每超过100平方米,应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 5.4.5.1 垃圾房应设置在市场外围,离熟食区不应少于30m,离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区应大于20m。 5.4.5.2 垃圾房面积宜按农贸市场的面积来选择: ——3000㎡以上的市场,垃圾房面积不应少于25㎡; ——3000㎡以下的市场,垃圾房面积应达到15㎡~25㎡; 5.4.6 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设在地上一层,宜选择独立式,建设标准不低于CJJ14-2016中3.0.5和3.0.6规定的二类要求, 距离熟食区应大于30m,距离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区应大于20m。厕所门不应直接面向交易区。 5.5.2 内墙立面和立柱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m。 5.6.2 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大类商品柜台面积分配比例: ——蔬菜区35%; ——水产区18%; ——肉食品区12%; ——豆制品区8%; ——家禽区8%; ——蛋品区4%; ——其他15%。 5.6.6 设活禽交易的市场,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物理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m,配套冲洗等设施。 餐饮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m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6.1.1.2 市场内所有的柜台按品类设置,同品类柜台应排列整齐。不同品类的柜台应统一制作,柜台设计整体要求: ——单个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高度0.7m-0.8m设计。 ——柜面及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等材料制作,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台面外侧应设高度不低于5cm的挡水凸边,并在凸边内设置淌水槽。 6.1.1.6 价格牌、柜台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号牌和证照悬挂装置统一设置,高度应为2m~2.2m。有条件 的采取触摸屏亮照和电子大屏公示上市商品价格的方式。 6.1.2.1 蔬菜柜台应按柜台类型设计: ——摆放式柜台,其外侧高度为70cm以上,内侧高度为80cm以上,呈斜面形。台面宽度为90cm,长度 为150cm~200cm。每组柜台外沿不锈钢包边,沿口高度5cm。柜面用面砖铺贴。每只柜台设一个直径不 小于4cm的下水口,上设不锈钢网罩。排水管道密封接市场排水管道。每组柜台应设柜台数为4~6只, 每组柜台设进出口一至二个,宽度70cm。 ——开架式柜台,柜面的设置为斜坡递增分隔式。每只柜面的高度为前70cm、后高80cm,长度 为180cm~200cm,宽度为120cm。(和总体设计要求不一致)每组柜面的陈列宜分7小格、按蔬菜大类分 类陈列。柜台架子可采用不锈钢材料或其它管材。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6.1.2.3 水产品柜台应按照产品类型设计:(前后顺序最好一一对应) ——冰鲜柜台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设挡水沿口(就是档条的意思吧),墙面贴浅色面砖。 ——鲜活区应设计为0.3m~0.5m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聚乙烯制成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不低于0.2m的档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4cm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应设置统一的配有隔离挡板的宰杀操作台面、水龙头、排水口、排污槽和固定污物桶,污物桶置于操作台下方。有条件的市场宜配置蓄养池的保暖和供氧设施,底噪音增氧机应用不锈钢支架安装在墙上,充氧管应统一放置,直接通向每一个容器。 6.1.2.9熟食销售专间,场所总使用面积不小于20m2(含),专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m2。 6.1.3.3 经营冷鲜肉、冷鲜禽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4℃。 2000㎡以上的农贸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2.6.1.1 蔬菜陈列盘规格和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木格(大框)尺寸为长150cm、宽90cm、高10cm。中间安装活动分隔插板,按需分隔成7~12格,材料为杉木。 ——塑格的尺寸为长45cm、宽30cm、高10cm。塑格材料要符合环保要求。 7.2.6.3.2 肉类商品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鲜猪肉进货后必须进行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分割,按规格分别陈列于冷柜之中,冷柜温度不高于18℃;冷却肉应直接进入冷柜中,冷柜温度宜为0℃~7℃。 7.2.6.3.3 肉类销售区域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7.2.6.3.8 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不超过24小时。 7.2.6.3.9 冷冻肉品应贮存在温度零下18℃,湿度为95%的冷藏库内。24小时库温升降幅不超过1℃。 7.2.6.4.3 所销售的水产品应放在不锈钢盘中。特殊的水产品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对销售优质冰鲜水产品的零售点应安装空调器并安装透明挡风板,夏天保持温度在25℃以下。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 ——水发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不锈钢器皿中和20℃以下的冷水中陈列销售。 7.2.6.5.1 豆制品按要求保管、贮藏,分类陈列,摆放整齐。应在25℃以下销售。 7.2.6.10 粮油及其制品 面类的摆放应保持干燥,大米的放置应与墙面、地面保持适当(距墙面0.1m、距地面0.15m)的距离。食用油类应防止光线的过度照射。 7.3.2.4 活禽交易区每月至少休市3天,活禽区应实施每日清洗消毒。 7.3.2.5 垃圾桶应每天清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下水道宜每月疏通冲洗三次(夏天三天一次)。 备注: 农贸市场规模宜按照农贸市场的营业规模与服务范围,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农贸市场三类: ——大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上,市场兼具部分批发功能; ——中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为 2000~5000 平方米; ——小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 2000 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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