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9号)
为防范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弹和扩散,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就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一)以下人员来(返)锡后,应在机场、车站主动申报,通过其他途径来锡的须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自到锡之日起):
1.5月30日以后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海淀区玉泉东商品交易市场、西城区广外天陶红莲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人员;
2.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来(返)锡后,应在机场、车站主动申报,通过其他途径来锡的须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1.近14天内,有北京市非中高风险街道所在区(县)旅居史,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需登记信息并采样后放行;
2.近14天内,有北京市中高风险街道所在区(县)旅居史,或有北京市非中高风险街道所在区(县)旅居史且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需登记信息并采样,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放行;
3.湖北来锡人员,须登记信息并采样,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放行(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的人员,健康码为“绿码”的,可免予检测);
4.入境来锡人员,须配合入境口岸完成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开展后续健康管理和定期检测。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各类重点场所要强化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1.车站和机场等交通枢纽,社区、宾馆、建筑工地和单位集体宿舍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外地来(返)锡人员的信息查验。
2.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做好门急诊和住院管理,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最大程度降低院内感染风险。
3.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要实施严格管理,核查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外出情况,加强日常健康监测。
4.农贸(批发)市场、超市、餐饮场所和各类市场等要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和定期消毒措施,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三、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要把疫情防控摆上重要位置,做到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1.全面开展重点人员信息核查并及时报告。
2.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健康码查验、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控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3.制订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四、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1.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需前往,请提前关注目的地风险等级,并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2.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原料要新鲜且来源明确,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尽量避免吃生食类食品。
如因个人不及时报备和未如实提供信息,单位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