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
为响应广大市民的要求
督督特意整理出了政策问答2.0
快来看看吧~
1
Q:
我已经取得了外省市的出库证明,能否不进入集中监管仓?
A:
对于取得外省市出库证明(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可以不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但应将本单位信息、产品信息及与产品相对应的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出库证明)上传至“灵锡app”的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
2
Q:
我已经取得了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消毒,能否不进入集中监管仓?
A:
目前,只有对于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已标注“业经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才可以不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但必须将本单位信息、产品信息及标注“业经消毒”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传至“灵锡app”的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中。
3
Q:
我已经取得了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但是上面没有海关部门的章,该如何处理?
A:
在“灵锡”app上上传检验证图片时,应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的二维码拍完整,并在二维码下方注明查询码编号,便于审核人员查验真伪。
4
Q:
我预约时填写的车辆信息与进仓时的使用的车辆不一致,该如何处理?预约填写的产品信息出现个别错误(如批次号、重量等),能否修改?
A:
与现场审核人员说明情况,审核人员退回后,申报人可在“未通过审核”一栏调取原申报信息直接编辑修改,核对后再次提交。
5
Q:
我的进口冷链食品体型过大,无法入仓,该如何处置?
A:
少数因体型过大进不了监管仓的物品,按正常流程预约、消杀、采样,现场签署结果合格再行加工销售的承诺书,运回自己仓库并与其他物品保持1米以上距离,由市市场监管局通知属地分局跟进监督或加贴封条等直至出检测结果。
6
Q:
“灵锡”app上预约进仓,未通过审核,不通过原因为“请分开填报批次号”,应如何处理?
A:
重新填写预约信息,点击“继续添加生产批次号”,逐个填写批次信息。
7
Q:
“灵锡”app上预约进仓需要上传货物清单照片,是否有具体的格式?
A:
只要能说明货物名称和数量的文件皆可。
8
Q:
“灵锡”app上点击“经审核的超市餐饮酒店商品”时,显示“当前仅支持有资质商家自主录入”,无法继续录入信息,该如何处理?
A:
首先,确认该商家是否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超市酒店;其次,确认该用户是否已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过。如需更换用户,请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9
Q:
“灵锡”app上预约进仓需要上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该信息具体在哪查询?
A: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可以查询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信息,如实填写即可。对于有些进口食用农产品,检疫证明上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信息,该栏目填写“无”。
来源:无锡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