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商报
8月9日,商务部网站消息,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要求,在城市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等7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并将名单进行公示。
据悉,试点地区涉及16省、市、自治区的20个县市区。公示期限为2021年8月9日-8月13日。
商品市场衔接生产和消费、链接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国内外市场,是商品流通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产销对接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商品市场呈现出线上线下协同、内外贸联动、跨界融合等新趋势,但同时也面临数字化转型突破点欠缺、供应链产业链服务能力不强等新问题。各部门联合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就是要为商品市场创新发展赋予新内涵、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
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到2025年,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基地创建,推动商品市场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基本建成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
同时,专项行动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创新融合三大方向,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
优化市场环境方面。聚焦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冷链、节能等基础设施,升级市场流通环境;以构建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平交易机制为核心,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推进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应急保障响应机制,提升市场运营环境。
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基础服务,提升专业服务,拓展金融服务,探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强化产销衔接能力,促进更高水平供需平衡;加强品牌服务,提升商品品牌化、特色化水平;拓展平台整合能力,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促进创新融合方面。引导市场加快大数据应用,创新交易模式;完善规划布局,巩固差异化经营优势,支持不同类型市场协同联动;鼓励市场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商品集散中心;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发展跨境电商,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此前,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在解读《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时表示,在试点探索上,以城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改造取得成效后,由试点城市自主申请绩效考核,考核通过后确定一批全国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试点城市原则上应有列入商务部重点联系的商品市场,或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并具备与商品市场相关的产业基础,西部、东北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试点申报由省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指导试点城市制定实施方案,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报送的试点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试点城市,根据评价指标要求进行绩效考核,最终确定全国商品市场示范基地。试点工作分批开展。
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
(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